关于申报2024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
各科室:
根据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《关于申报 2024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》(全继委办发〔2023〕7号)(附件1)和湖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《关于开展2024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》(鄂继医教办〔2023〕9号)(附件2)要求,我院启动 2024 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(以下简称“国家级继教项目”)申报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时间
新申报项目:2023 年 7 月20 日至8月 20日;
备案项目:2023 年 7月 20日至 2023 年 12月30日。
二、注意事项
(一)为提高项目申办质量,申办科室填报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(备案)表(附件4)前,须认真阅读《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办要求》(附件3)和申报(备案)表中的填写说明。
(二)因特殊原因未能举办的2023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新申报面授项目,拟 2024 年继续举办的,可申请2024 年备案项目(须提交情况说明,经省继教办公室审批通过后方可提出申请)。对于符合项目备案基础条件(即规范完成举办、按“国家级CME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”的项目执行要求填报并获审核通过),且及时填报举办前报备信息的2023 年备案项目,根据需求可继续申请作为 2024 年的备案项目。
(三)由国家CME 系统推荐上报的项目,请提交纸质申报材料(一式二份,由国家CME 系统打印)至教学办公室。纸质材料须附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及授课教师知情同意书(模板见附件 5)。
(四)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、备案均不收费。
三、项目评审和结果公布
省继教办将于省级申报时间截止后、国家申报时间截止前,组织专家进行评审。通过专家评审的项目汇总后,由国家CME 系统报送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;未通过的不予推荐,项目在国家 CME 系统内状态显示为“待处理”。
全继委办公室于 2023 年 12 月底前对评审通过的2024年度项目予以公布(第一批新申报项目),于2024年2月底前公布备案项目(第二批项目),并择期公布没有通过的项目及其分类汇总的原因。公布渠道包括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、中华医学会网站和“国家级 CME 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”;省级转发文件在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(http:// www.hbwsjs.gov.cn)和湖北省医学会官网(www.hbma.org.cn)予以公布。
四、联系方式
教学办公室
联系人:姚玲亚
联系电话:87686104
教学办公室
2023年7月20日